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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巡回宣讲走进顺庆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26/9/23      浏览次数:694        【字体:大 中 小】

9月21日,南充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巡回宣讲在顺庆区东南街道西湖街社区举行,市、区两级民宗局负责同志和80余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宣讲会。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法律明确每年9月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确定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西湖街社区是顺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社区,设有少数民族服务工作站。

本次宣讲邀请中共南充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佘朝敏作专题授课。佘朝敏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主要条款和实践路径展开讲解,清晰梳理法规体例结构与核心脉络,着重解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等重点内容;同时立足城市社区治理实际,围绕社区干部学法、流动人口信息台账建设、社区服务阵地打造、就业帮扶、矛盾调解、文化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青少年培育、考核监督九大实操维度,结合大量基层工作实例,介绍“石榴籽服务站”“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茶桌说事”等特色工作载体,传授可落地的工作思路与实操办法,推动法规精神转化为社区治理实效。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充实、鲜活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紧贴社区一线工作实际,补齐了社区民族工作业务短板,进一步明晰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工作方向。

“社区是民族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回去之后,我们将把本次宣讲学到的内容融入日常基层治理,组织社区‘两委’、网格员、党员开展再学习,做实做细少数民族群众走访服务,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文化联谊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军路社区党委书记杨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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