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南充市清真寺领取了顺庆区民政局为宗教场所颁发的首个法人登记证书,标志着全省宗教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在顺庆区落实落地。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顺庆区民宗局依法办事、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在创新中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主动作为明任务。宗教场所法人登记,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客观需要。面对新任务、新挑战,顺庆区民宗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和试点场所负责人认真研读《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及国家《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政策文件,多次会商民政部门,研究工作方案,解决疑难问题,落实专人推进。局领导先后3次深入试点场所与全体管委会成员沟通交流,讲清讲明法人登记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打消其思想顾虑,引导试点场所管委会人员形成思想共识,增强法人登记办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积极指导明思路。在没有现成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可借鉴遵循的情况下,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相关程序,本着“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一次性告知书》,指导场所编制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申请》《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等。在统筹抓好基础资料的前提下,既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又协助做好申报、受理、审核、颁证等审批流程,实现了该试点在3个工作日内顺利完成。
三是总结经验明方向。在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时效办理;坚持以沟通协调为桥梁,积极与场所管委会相关人员沟通,统一思想认识,与业务部门沟通,解决办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到协同一致、形成合力;坚持以优化流程为核心,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优化整合办事流程,真正实现一链办、一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