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新修订的《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正式颁布,为依法维护华侨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条例颁布后,南充市侨联迅即开展广泛宣传,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维护侨益三项机制,依法依规为华侨、归侨、侨眷服务。
一是建立涉侨事项处理沟通协调机制。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有关部门处理本条例规定的涉侨事项,应当告知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和归国华侨联合会;对重大涉侨事件的处理,应当事先告知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和归国华侨联合会。”根据条例精神,市侨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涉侨事项处理沟通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确保各单位处理涉侨事项前及时告知侨联,支持侨联依法做好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将形成联席会议机制,就筹建法律顾问委员会、建立日常联系、信息资源共享、权益保护合作、纠纷多元化解决、联合普法和犯罪预防等涉侨内容进行会商。目前已为20余名归侨、10余家侨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开展侨法宣传活动50余次,带动2万余名侨界群众参与。
二是建立侨益保护市级部门联动机制。深化与市侨务办公室、市人大民宗外侨委、市政协联谊地方政协委、致公党南充市工委的沟通协作,开展侨资企业权益保护、营商环境专题调研3次,引导侨界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护侨发声,提交议案、提案及社情民意50篇(条);深化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市级单位的沟通协作,在困难侨胞、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困难救济、大病救助等方面争取给予支持帮助,目前已慰问侨界老党员、专家人才、重点人士和困难群众500余名,慰问侨资企业20余家,协调落实慰问资金近百万元;深化与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商务局、市人才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就服务地方经济、参与乡村振兴、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加强合作,目前已向海内外推荐全市重点项目22个,促成签约项目3个,协助招引海外人才9名。通过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广泛联动,全方位服务侨界群众、维护侨胞权益、助力地方发展。
三是建立侨联干部定向联系侨界机制。充分发挥侨联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市侨联机关干部联系基层侨联、高校侨联、海外各大洲侨团、侨界重点人士、侨界困难群众工作机制,落实部室联系侨界社团、重点涉侨社区工作机制,实行定人、定向、定点、定时“四定”联系。目前,已与20多个海外侨团建立长期良好互动关系,与1个海外商会、10余个兄弟侨联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为侨胞提供项目投资、机场出行、三侨生加分、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等方面政策咨询和个性化服务50余次,切实打通为侨服务“最后一公里”。 |